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733.“天地的拥有者”表示内在人或耶和华与内层人和外层人的结合,这从“天地”的含义清楚可知。人里面的内层之物被称为“天”,外层之物被称为“地”。“天”之所以表示人里面的内层之物,是因为就其内层而言,一个人就是天堂的一个形像,因而是一种微型天堂。主的内层人是典型的天堂,因为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,因而是天堂本身。由此自然而然可推知,外层人被称为地。这也是为何先知书和启示录中提到的“新天”和“新地”只表示主的国度和作为主的一个国度的每个人,或拥有主的国度在里面的每个人。至于“天地”具有这些含义,可参看前文(关于“天”,可参看82, 911; 关于“地”,参看82, 620, 636, 913节)。
此处“至高的神,天地的拥有者”表示主里面内在人与内层人和外层人的结合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:就内在人而言,主就是耶和华自己;由于内在人或耶和华指引并教导外在人,如同父亲指引并教导儿子,所以相对于耶和华来说,外在人被称为“神的儿子”;但相对于母亲来说,外在人被称为“人子”。在此被称为“至高神”的,就是主的内在人,也就是耶和华自己;在实现完全的结合或合一之前,它被称为“天地的拥有者”,也就是内层人和外层人中一切事物的拥有者,因为如前所述,这些事物在此由“天地”来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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